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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建委、民政局对学会换届改选结果做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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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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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8月6日止,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陆续对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理事会和领导人选结果做出了批复;对大会通过的《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章程》(修改草案)进行了审核、批准。

2019年6月22日,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闭幕后,根据宁组发[2016]52号文的要求,学会立即向中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上报了“关于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请示”和《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章程》(修改草案),请求审查、。7月24日,中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对学会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对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人选的选举结果,同意学会上报的“章程”(修改草案)。

依据市城建委的批复意见和民政部门对社团审批要求和流程,8月1日,学会向南京市民政局上报了换届改选后的必备材料,进入最终审批、办理的阶段。8月6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层层把关后,学会顺利通过严格审核。当日,市民政局向学会颁发了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时间从2019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1日;同时还颁发了《社会团体章程核准通知书》,批准四届代表大会修改后的《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章程》,并于2019年8月6日起正式生效。

随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对学会换届改选结果的批复和新的《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章程》正式生效,第四届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领导集体正式履职,他们是:名誉会长、理事长高祥生,执行会长、副理事长裴晓军、陈国欢,副会长徐敏、邢小方、袁明、王松石、孙亚明、郁建忠、潘冉、李伟、陈尚书,秘书长顾耀宁;徐伟、徐茂华、余晓轩、朱勇、丛宁、王剑等26人组成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何青、李光政、顾云杰、李宽喜、王为胜、陈凌航、王闻静、金国祥、何永军等87人组成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届独立监事吴祖林,顾问张乘风、陈卫新、朱飞。

近期,学会将通过一定形式,向以上人员颁发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第四届任职证书,即日起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第三届所有任职自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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